最新嬰幼兒配方奶粉國家標準解讀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日益加速,新生兒的數量呈現下降趨勢,因此對嬰幼兒奶粉的需求量也隨之增加。為此,國家質量監督檢驗和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了最新的國家標準(GB10765-2020),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文將從配方、營養成分、質量控制、包裝標簽等方面解讀該標準。
一、配方
該標準規定了嬰幼兒奶粉的配方。其中第一步是配合奶粉,必須采用整乳和/或脫脂乳粉,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第二步是添加人工合成的營養成分,例如維生素、礦物質和膳食纖維等,這些成分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且必須在產品標簽上標注它們所主導的功能。
在四個月以下的嬰兒中,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營養成分的配方奶粉是不允許的。對于四個月以上的嬰兒,產品必須符合國家嬰幼兒食品生產許可要求,并通過國家嬰幼兒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合格。
二、營養成分
該標準明確規定了奶粉的營養成分和標準值。其中,蛋白質是嬰幼兒奶粉最重要的營養成分之一。標準規定了蛋白質的含量和脂肪含量等營養成分在產品中的相對比例。
此外,標準還規定了各種營養素的最低濃度,例如鐵、鋅、鈣、維生素A、D、E和B族維生素等。目的是確保嬰兒奶粉的營養需求能夠得到滿足,從而有利于其身體健康的發育。
三、質量控制
該標準還規定了奶粉制造企業必須遵守的質量控制程序。其中,對原材料的質量控制包括對乳制品的收貨檢驗;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包括過程監測、檢驗和控制;對成品的監測包括物理、化學性質,以及微生物指標等。
此外,標準還對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微生物指標、重金屬、農藥及其他污染物等方面也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執行管控程序,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
四、包裝標簽
該標準還規定了奶粉包裝標簽的內容。企業應在包裝標簽上標明產品名稱、生產批號、凈含量、配方、營養成分、食用方法、質量保證期和儲存條件等信息。此外,還要在產品標簽上注明“不適用于嬰幼兒的6個月或更短的生命階段”和“配方奶粉不能替代母乳喂養”的提示文字。
產品標簽應以中文標注,產品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應當以阿拉伯數字標注;產品凈含量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標注,如果同時涉及體積和重量,應當標注體積和質量。
結論
最新嬰幼兒配方奶粉國家標準的頒布,有利于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嬰兒的健康。標準主要從配方、營養成分、質量控制和包裝標簽等方面規定了嬰幼兒奶粉的制造要求。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標準,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為廣大母嬰消費者提供安全、營養豐富的嬰幼兒產品。